项目名称:盐山县2022年度第七批次庆云中学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盐山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编制单位: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盐山县2022年度第七批次庆云中学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庆云镇东,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4′5.99020″,北纬37°51′12.14236″,地块北侧为村庄道路,南侧为农田和东关村住宅,东西两侧均为耕地。项目占地面积40182 m2。
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下一步拟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盐山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拟收储该地块,因此盐山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委托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盐山县2022年度第七批次庆云中学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农田土壤S1~S7,坑塘内土塘N1,野生芦苇土壤N2~N3,地块外布设一个土壤对照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包括1个地下水对照点)。土壤检测因子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污染物基本检测项以及pH、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锌、硒、钴、氨氮、石油烃。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35项及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钴、苯并[α]芘、石油烃。
监测结果表明:
(1)地块内所采集的土壤样品所有检测因子均未超标,因此说明地块内及周边企业早期活动未对地块内的土壤造成污染。
(2)地块内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钠外均未超过标准值,该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水等敏感目标,且地下水不开采,对人体无暴露风险,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的可能性不大。
综上所述,判断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该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盐山县2022年度第七批次庆云中学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