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召开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工程环保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月7日(至少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张工 15012494928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华测检测大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号线一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内,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起于宝安国际机场T4航站楼,止于会展城站。线路全长8.43km,全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3座),均为地下车站。新建机场北车辆段1座,不新设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设于既有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控制中心(NOCC)。工程总投资109.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512.76万元,占总投资0.87%。
三、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1年3月23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深环宝批[2021]000033号《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工程的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
(1)噪声
工程采用低噪声风机和低噪声冷却塔,风亭风道内均设置了消声器, 工程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均考虑了合理布局风亭和冷却塔,风亭排风口与现有敏感建筑距离均大于15m,排风口均未朝向敏感建筑。
(2)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
工程将二次辐射噪声防治与减振措施落实结合起来,工程正线全线铺设整体道床,并在减振要求较高的路段使用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隔离式减振垫整体道床等进行减振降噪。
(3)废气
工程对地下车站的风亭进行优化设计选址,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风亭排风口均未直朝向敏感建筑物,风机两端安装滤网,风亭周围尽量进行密集绿化,并种植吸附性能强的植物,减少排风亭异味影响。
车辆段食堂暂未启用,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尾气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4)废水
沿线各车站、车辆段均在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5)固废
工程沿线各车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均设置了垃圾箱,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处理。
机场北车辆段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6)生态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保护目标;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均为地下工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考虑了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对地下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进行了景观协调设计;车辆段已采取了内部绿化、工程临时占地及时恢复等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
四、验收监测结果
(1)车辆段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
(2)工程在采取减振措施后,环境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分别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相应限值要求,工程运行没有对沿线敏感点造成明显的振动影响。
(3)车辆段和车站排放的污水均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4)本工程车站风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五、验收结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一期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基本得到落实。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本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