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东区津龙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项目单位: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河东区津龙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联系电话:022-66196682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
公示内容:河东区津龙湾地块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南侧,调查总面积20929.5m2,四至范围:东至国家电网办公点,西至红星路辅路,南至静墅里小区,北至成林道。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
本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采样深度为0.2m-12m,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不含平行样)。S1点位检测项目包括pH 值、7种重金属、55种VOCs、61种SVOCs和石油烃(C10-C40);其他点位检测项目包括pH 值、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和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S1点位为组井),井深为6m-12m,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 值、7种重金属、55种VOCs、61种SVOCs,石油烃(C10-C40)。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中菲、芘检出值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IV类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不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顺-1,2-二氯乙烯检出值不超过《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1278-2015)中地下水居住用地筛选值。
综上,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