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北京 项目负责人 白杨 完成日期 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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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单位名称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
联系人
李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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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所在单位属于“医药制造业(C276)”,参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要求,以及综合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运行后如能保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充分落实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后,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预期能达到相关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治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应单独明确详细列支职业病防治经费,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落到实处。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应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2)拟建项目空压机房、冷冻机房等辅助设施的噪声强度预期可能超标,但巡检人员正确佩戴耳塞的前提下,预期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空压机房、冷冻机房采用工程控制技术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仍达不到GBZ 2.2要求的,应减少每班接触噪声时间,并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配戴防噪耳塞。并加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管理。
(3)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以下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演练:1、化学品泄漏导致急性中毒时应急演练;2、酸碱化学品溅入眼睛或裸露的皮肤时应急演练;3、加强员工空气呼吸器使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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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现场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2.2.18
赵向南、白杨
吕宁
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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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氢氧化钠、乙酸、氨、盐酸、苯酚、氧化锌、臭氧、氯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激光辐射。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
1
100%
化学毒物
12
12
100%
物理因素
11
10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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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建议:①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②完善类比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