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04编制单元(莲岳路与槟榔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征询意见公示”,该地块用地性质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居住用地(R))及幼儿园(公共管理于公共服务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据此,2022年5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莲岳路28号收储项目(1SY16地块)(目标调查地块)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8号。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6895.107m2,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于1985年-1995年为厦门市燃气发电厂(采用柴油发电),1996年-2017年为商业性用地(期间主要为群民游泳中心、羽毛球馆、修车店、洗车店、驾校、家具城、餐饮、写字楼),地块内构筑物于2017年7月开始拆除。
本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分析,该地块土壤各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5项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测试项目检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符合调查地块用地规划要求,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