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森万铭珠宝有限公司(下称项目)成立于2010年7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4798518。)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保税区1栋5楼。2010年7月获得深圳市盐田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盐环批[2010]800227号。)在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保税区1栋5楼东侧建设,按申报的方式生产经营金银铜、铂金、钻石、宝玉石、半宝石、珠宝首饰和 K 金镶嵌及工艺品;从事技术开发;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年生产925银饰品8万克、9K金镶嵌1万克、14K金镶嵌0.3万克、铂金饰品0.2万克、铜饰品0.8万克、18K金饰品0.2万克。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项目拟扩大经营场地面积,经营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栋5层(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号:盐 CA006402。)项目目扩建后总经营面积为1489.79m2,由原来的沙头角保税区1栋5楼东侧(经营面积为789m2)变更为沙头角保税区1栋5层整层,对生产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原经营内容、规模及生产工艺等部分发生变化。目前,项目生产布局已调整完毕
本次验收时,项目已完成改扩建,并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并且取得“改扩建”环保审批手续(深盐环批[2015]80054号)。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熔金、倒模工序废气经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熔金、炸酸工序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专门垃圾容器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生产过程产生
的包装材料,倒模工序产生废石膏,经分类收集后交相应生产资料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