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美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UV 高分子材料 50 吨项目”位于 吴江市桃源镇梵香村,该项目 2011 年 2 月 16 日通过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吴环建[2011]107 号),根据现场调查和项目方提供的工况资料,验收监
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本次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三辊机冷却水循环使
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灌溉用水。
(2)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监测 点昼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重回搅拌和辊磨生产,废包装厂
家收集后外售,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固体废物
零排放。
http://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17/20170831/2017083116213784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