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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喜茶涉及虚假宣传,被罚45万!

发布时间:2022-01-26 浏览次数: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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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1. 虚假宣传,被罚45万!

时间:2022-01-03    

来源:零售信息公众号

       近日,估值600亿的喜茶被曝出,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冲上热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喜茶关联公司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5万元罚款。

       其主要违法事实为:喜茶自2021年5月14日起,在其下属门店统一通过电子显示屏、立牌等形式发布内容为“杨梅升级 登峰造【极】;杨梅品种全线升级为当季东魁杨梅,更大颗更爆汁;喜茶首款水果雪芭脆筒[冰山杨梅脆筒],真果汁更冰爽”、“精选云南石屏、浙江仙居东魁杨梅,个大核小,果肉紧簇饱满,风味浓郁”等相关产品广告。前述广告所宣称的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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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iQ3dBr4oMXD1C2aO_iSJA                                                       


2. 18岁职业打假人涉嫌敲诈勒索被立案

时间:2022-01-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18岁男子在一年内跟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几万元。2021年12月27日,受理过该男子800多场诉讼案件的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徐闻县公安局已决定对其立案侦查。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6792.html


3. 日本711承认使用过期食材

时间:2022-01-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有内部员工指认,日本零售业巨头“7-ELEVEn”(7-11)在日本的店铺存在使用过期近1个月食材的情况。就此事,日本“7-11”企业方面承认上述情况系事实,称将“严正处理此事”,并于6日晚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道歉声明。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7107.html



4. 清泉出山虚假宣传气泡水0卡被罚30万

 时间:2022-01-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清泉出山饮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具体违法事实为,当事人销售的樱花白玉葡萄味气泡水广告宣传“0卡”,实际为2150卡/100ml,因此为虚假广告。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6882.html

     

5. 虚假宣传、价格违法,钱大妈被罚款50万元

时间:2022-01-13

来源:食品伙伴网

  1月1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佛山举办第二期广东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活动。在活动现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广州市钱大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价格违法案等12个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指导性案例。据悉,钱大妈存在对上架商品标注无依据的划线价格的行为;在促销活动中未标明折价促销期限,未注明折价基准的行为;通过后台设置虚拟销量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0万元。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7612.html


6. 中消协评肯德基盲盒:当抵制

时间:2022-01-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1月12日,中消协发布“用‘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当抵制!”为题的文章,点名此前肯德基与泡泡玛特联合推出的“DIMOO联名款盲盒套餐”活动。

       中消协认为,肯德基作为食品经营者,利用限量款盲盒销售手段,诱导并纵容消费者不理性超量购买食品套餐,有悖公序良俗和法律精神。中消协倡导消费者积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节约意识,践行反餐饮浪费,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承担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同时审慎看待自身消费需求,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进行科学理性的消费活动,共同抵制盲目消费、冲动消费、超额消费等不良消费行为。随后,据媒体报道,对此,肯德基官方客服回应称,暂无暂停活动计划,会将不理性消费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核查。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7469.html

7. 上海欧尚超市销售过期士力架被罚5万元

 时间:2022-01-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因售卖的“士力架酷爽椰子味夹心白巧克力40克”已过保质期,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5元。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7469.html


8. 永辉超市梭子蟹重金属超标被罚5万元

时间:2022-01-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礼路分公司因销售重金属超标食品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314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处罚事由为,当事人销售的梭子蟹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7897.html


9. 叮咚买菜鳊鱼危害物质超标被罚38万

时间:2022-01-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叮咚买菜关联公司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危害物质含量超标的食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38.88万元。具体事由为,当事人前置仓的鳊鱼抽样检验结果为“恩诺沙星”含量不合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129.html


10. 北京永辉超市因牛蛙兽药残留超标被罚5万

 时间: 2022-01-19 14:3  4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因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的牛蛙被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9.64元,处罚单位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129.html


11.“钱大妈”北京所有门店暂停营业

 时间:2022-01-19 14:3  4 来源:食品伙伴网

       据媒体报道,钱大妈在北京的所有门店都已停业。钱大妈将折戟北京市场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南、北方生活习惯、消费行为不同,及疫情影响下运营压力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钱大妈”生鲜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5日,2021年12月6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资料显示,北京“钱大妈”生鲜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的12家门店目前都已停止营业,其中9家门店注销。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129.html



权威发布


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时间:2022-01-0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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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2021年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5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构建检查体系,确定检查要点,充实检查内容,明确检查要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办法》共7章55条,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是划分风险等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三是落实“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以制度力量压实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实施《办法》为契机,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监管部门责任,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112/t20211231_338736.html



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2021年第46号)

时间:2022-01-07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控制能力,严格过程控制,保证食品安全。

       二、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三、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信息文字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四、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五、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引导和自律作用,规范企业生产、销售和宣传行为;鼓励学校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家长等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消费。任何组织或个人若发现涉及违反本公告等规定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此前生产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gkml.samr.gov.cn/nsjg/spscs/202201/t20220107_338958.html


3. 关于《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2-01-14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司

       为规范指导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对《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166条,去除内容重复意见4条、以及细则咨询问题14条,共形成有效意见148条,主要集中在定义内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

       下一步,食品生产司将充分研究、论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对《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https://www.samr.gov.cn/hd/zjjg/202201/t20220114_339150.html


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1-13 

来源:特殊食品司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aojiangongneng@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信息来源:https://www.samr.gov.cn/hd/zjdc/202201/t20220113_339092.html


6. 从《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看标签瑕疵认定

时间:2022-01-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标签瑕疵的认定做出来解释,其细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标签瑕疵的规定,明确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统一标签瑕疵认定情形和认定规则。

     除以往我们所熟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在字符间距、字体大小、标点符号、简体繁体、修约间隔等非食品安全标签和说明书实质内容存在不符